第109章 斗酒(第2页)
因为每一天的狩猎,他都是猎得最多,也是最快回来的。
而且好几次,他还是带着活物回来的!
在她们的心中,像贺旸这样威猛优秀的人,哪怕做不成他的妻子,给他做一个妾室也是好的。
毕竟以镇国公府这种顶尖世家,就算进去做妾,也是非常有面子的!
可不论多少女子向贺旸献媚,他的眼里只有周语绯,也只看得见她。
这引得多少女子的羡慕,也让周语绯的虚荣心得到满足!
是的,她虽然是大家闺秀,平时的行事作风也是别的女子典范。
但周语绯同时还是一个青春期的少女,她偶尔也会攀比,也会花痴,也会虚荣,也会渴望最纯真的爱情……
贺旸除了粗俗一点,不论家世还是对周语绯的真心,都是整个京城最顶尖的!
甚至只因有一天,周语绯看见大皇子带给大皇子妃一只兔子,说了几句羡慕的话。
于是第二天贺旸一天都在猎兔子,而且每次还都想着活捉,然后挑选最漂亮的送给她。
七天的冬猎和比拼,贺旸就只有这一天没有拔得头筹,然后他给周语绯送了一只是金色毛发的兔子。
此次冬猎,不论是死着的兔子,还是被活捉的兔子,又或者受了伤的兔子,无非就是三种眼色。
第一种是最多的颜色,白色。
第二种是灰色,灰色的兔子虽然不多,但是在这森林中也不少见。
第三种就是花色,大多都是灰白的配色。
这种不得不说一下血脉的强大,灰色和白色的兔子结合,就会生出那种灰白相间的兔子,或者稍微变异一些,带一点别的色。